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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除小语种招生、国防生、艺术设计在提前批次招生外,本科均在一表招生。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考生,黑龙江省考生参加美术类省统考,我校不组织校考,统考成绩达到我校在黑龙江省所在的录取批次线,我校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且外语成绩不低于80分。

  其它省份的考生,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合格且我校校考合格,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且外语不低于80分(江苏省为64分)。

  加分政策

  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哈尔滨工业大学2010年少数民族预科招生报考指南

  2010年我校少数民族预科计划55名,招生省份为内蒙古10名,广西15名,吉林10名,黑龙江省20名。新疆少数民族预科协作计划20名。我校预科全部招收理工类考生,录取专业在预科学习结束后,将根据预科期间学习成绩,高考成绩,以及我校预科结束后的测试成绩按3:4:3比例确定预科生专业。少数民族预科学习一年,上学地点为北京理工大学秦皇岛分校。

  预科结束后,预科升本科专业主要有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能源动力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等。

  哈工大少数民族预科2010年招生计划及历年录取分数

  广西 内蒙古 吉林 黑龙省 新疆

  2010年招生计划 15 10 10 20 20

  2009年 录取人数 15 15 12 13 20

  最高分 566 499 546 617 528

  最低分 523 567 532 557 443

  2008年 录取人数 15 20 20

  最高分 553 617 576

  最低分 525 597 440

  2007年 录取人数 15 20 20

  最高分 599 631 536

  最低分 562 574 429

  2006年 录取人数 15 20 35

  最高分 584 616 479

  最低分 541 591 396

  2005年 录取人数 15 20 13

  最高分 621 606 501

  最低分 574 558 386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对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政策相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转专业与调专业

  学生入学后,升入二年级前,允许在本专业平均学习成绩不少于前20%左右的学生(非定向生)根据本人兴趣重新选择专业。同时因健康原因或某种特殊困难不适应原专业学习的学生可调换专业。

  这项措施是为保证学生个性化培养的目的而定,不收转专业费。

  其它

  一、安排专业原则

  按投档分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考生实际高考成绩安排专业,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之间无级差。

  二、招收高分二志愿考生政策

  1、在非平行志愿省份,在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若有高分考生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二志愿考生的最低分数原则上应高出一志愿考生最低分数40分以上),我校将用该省招生计划的90%录取一志愿考生,用该省招生计划的10%录取二志愿考生,若该省生源质量好,根据预留计划使用情况,我校可用预留计划增加一、二志愿考生录取人数。

  2、在确定二志愿考生专业时,减去15分与一志愿考生等同安排专业。

  (招收高分二志愿考生政策仅在校本部招生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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