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为奖励2012年录取的品学兼优的新生,复旦大学专门设立了新生奖学金。
一、设奖等级及金额
特等奖:50000元
一等奖:10000元
优秀奖:3000元
二、评奖资格
1. 凡当年高考投档成绩位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类第1至5名、理工类第1至10名的申请者,经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可授予复旦大学新生奖学金特等奖。
2. 凡符合以下任何一项评奖资格的申请者,经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可授予复旦大学新生奖学金一等奖:
1) 当年高考投档成绩位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类第6至10名、理工类第11至20名;
2) “复旦水平测试”成绩为800分;
3)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 凡符合以下任何一项评奖资格的申请者,经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可授予复旦大学新生奖学金优秀奖:
1) 在我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录取的本科新生中(不含各类预科转入本科新生),高考投档成绩名列前百分之五;
2) “复旦水平测试”成绩为750分(含)以上;
3)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 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5) 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6) 高中阶段获得由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级荣誉称号,如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的获得者。
三、实施办法
1. 凡符合评奖资格第2条第2项、第3条第1项及第2项的新生将由招生办公室直接通知本人提出申请;符合其他评奖资格的新生入学后由本人向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2. 申请者须填写《新生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交由招生办公室审核;符合多项申请资格者,奖项不可兼得,取最高奖项。
3. 招生办公室将审核后的名单和材料交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及获奖等级并予以公布。
4. 学生工作部根据评审结果,向获奖新生颁发奖学金。
5. 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属复旦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
困难生资助办法
“决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这是复旦大学向社会的郑重承诺。学校在管好用好国家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拨款及学校自筹资金设立的奖学金、勤工助学基金、困难补助基金和爱心助学基金的同时,积极开拓帮困筹资渠道,以奖勤贷补免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奖
学校设立了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多种校外奖学金(含帮困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奖面达45%,最高金额一万元/人/年。学校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努力学习,争获奖学金,以缓解经济困难。
勤
学校积极开辟学生勤工助学的渠道,鼓励学生,特别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勤工助学。勤工助学既能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又能缓解生活上的困难。起步于1984年的复旦大学勤工助学工作,经历了20多年的艰辛努力和探索,走出了一条具有复旦特色的健康的勤工助学发展之路。目前学校开辟了1 000多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1 000多个校外岗位,年发放勤工助学费达300多万元。由学生勤工助学而发展起来的复旦大学光华公司每年出资设立了被复旦人称为“复旦的诺贝尔奖”的“光华自立奖”,旨在奖励在科技成果、理论研究、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方面成绩卓著的大学生。
贷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充分利用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对大学生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专门的机构为学生申请贷款提供便利。
助
1998年5月复旦学生自发创立了“爱心助学基金”,以“伸出你的手,献出你的爱”为宗旨,以“帮困助学,激励先进”为目的,向社会和广大师生募集资金。目前已有50多个单位或个人在我校设立了助学金,资助总额多达500多万元,受益学生近2 000人。
补
利用政府拨款与学校自筹资金相结合设立的困难补助基金,是学校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生活困难的一个举措。此外,学校还设立了应急基金,对家庭遭受天灾人祸及本人遭遇突发事件的学生进行一次性补助。
免
学校制订了《复旦大学学生学费减免暂行办法》,多年来,对孤儿、烈属及家庭经济条件极差、交纳学费确有困难的学生给予部分或全部学费减免。